苏州金阊法院将“司法廉洁调查”纳入案件质评工作
作者: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634
本网苏州讯: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活动,推动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成效,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将“司法廉洁调查”纳入案件质评工作范围。即在评查被市中院发还、改判案件的过程中,向案件当事人发出《司法廉洁征求意见表》,悉心听取当事人对法院干警廉洁状况的评价。
苏州金阊法院推出的《司法廉洁征求意见表》将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法官的要求、规定及有关审判纪律通过表格向诉讼当事人交待清楚,内容有干警的审判作风、依法办案、执法水平、司法形象、廉洁自律等十个方面,由法院评查部门向被中院发还、改判案件的当事人发放,让当事人对法院案件承办人的审判作风、廉政办案等情况作出评判意见,以此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依据。 同时附上“意见和建议”栏,主动征求当事人对法院“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的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苏州金阊法院在案件质评中开展“司法廉洁调查”,不仅加大了案件评查的力度和深度,也有力地弘扬了全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司法为民的司法正气,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在“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的工作热情,审判人员普遍感到压力大了,责任重了,更加自觉地从每件“小事”做起,恪尽职守,严于律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