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正茂青年入室抢劫自毁前程
作者:赵璐瑜 发布时间:2011-12-28 浏览次数:222
90后青年张某出生单亲家庭,爷爷奶奶将其抚养长大。张某本应发愤图强,用自己的双手改变生活,然而,他误入歧途,企图快速致富,入室抢劫使一人重伤,一人轻伤。近日,如东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刑事案件。
2010年9月25日凌晨,张某携带菜刀到被害人沈某、肖某夫妇的租住屋,打算削窗棂入室盗窃。后张某翻墙从后门进屋,被两被害人发现,张某萌生杀人灭口的想法,用菜刀连续砍沈某夫妇头部,又用屋内的煤气罐砸击他们。两人被打昏后,张某误以为两人已死亡,将室内的老版人民币、粮票、古钱币等物品劫走,后销赃得款人民币6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后意欲剥夺他人生命劫取财物,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判处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沈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9500.46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肖某因伤造成的经济损失计人民币13872.05元。
主审法官对这起案件感慨颇深,张某案发时仅仅是个20周岁的孩子,并非天性穷凶极恶,家庭教育的缺失、对法律的无知,对他人财产权利甚至生命的漠视都是使张某犯罪的因素,希望张某不要放弃希望,在今后的生活中,积极改造,努力弥补造成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