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狠抓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见成效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11-24 浏览次数:935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丰县法院把审判质量监督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截止目前,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629件,发回重审、改判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72个百分点,案件信访率、申诉率、投诉率平均下降14.7%。案件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
一是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了由院长、分管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和审管办、立案庭、纪检监察室、政治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审判质量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院审判质量考评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具体负责监督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
二是制定案件质量管理办法。明确了从立案到归档等各环节的具体时限、要求、督办、计分和奖惩办法。同时注意总结审判经验,对审判中出现的疑难案件及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召开疑难问题研讨会、业务交流会、二审改判案件分析会等,澄清模糊认识,确保审判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干警参加新颁布的《物权法》《民事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升适用法律的能力;组织审判观摩庭和抽查考评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贴近审判实践撰写重点调研课题与案例,提高审判理论水平和审判实务能力。
四是建立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该院相继建立健全了《加强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的规定》、《院、庭长对在办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等各项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制度。明确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责,坚持季案件质量通报、季考核、季案件评查制度,从立案、审理、裁判、归档环节入手,全面评定案件质量,坚持对确有案件质量问题的案件不放过,严格追究案件质量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