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有效应对因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近日,如皋法院出台《关于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为如皋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共18条,要求充分认识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任务,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一是集中诉讼案件和大要案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二是案件审判协调机制;三是与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沟通机制。

《意见》明确了应对经济环境变化、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八项举措。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存银挂帅的“司法保护、服务内需”工作领导组,同时,对应市领导分工,建立6个服务小组,切实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进一步落实诉讼便民措施。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案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诉讼能力不强、举证困难且涉及拖欠工人工资的案件要主动靠前指导,减、免诉讼费用;对进入诉讼程序较多企业安排进行集中开庭、集中调解;在企业相对集中的工业园、开发区设立巡回审判点,方便诉讼;三是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始终把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加大诉调对接力度,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大诉讼保全力度。及时审查债权人提出的诉讼保全申请,在最短时间内实施冻结、查封、扣押等措施,有效控制被诉企业财产;五是依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投资者撤资逃债案件应急审理机制,依法清理不良金融债权,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六是讲究执行艺术,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七是加大审判调研工作。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挑战,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八是加强司法宣传,教育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增强依法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