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喝醉酒将与其闹着玩的顽童挥刀就砍,结果身陷囹圄。近日,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李团结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现年43岁的被告人李团结,系丰县首羡镇农民,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7年。他平日好吃懒惰,经常酗酒闹事,村民们都不敢得罪他。2008612日下午2许,李团结醉酒后追赶自家养的狗,被邻居家的小孩小东看到,趁李团结不注意之际,将门口的半小桶豆油藏了起来,想同他开个玩笑。李团结看见小东来,瞅了一下院子里,总觉得家里少了点什么,就把小东硬拉进屋子里。看见李团结酒气熏人,小东非常害怕,说豆油藏在门后。但李团结已产生杀害小东的念头,拧着小东的胳膊将其按倒,随手拿起菜刀,朝其身上砍去。小东疼痛之下连声喊救命。小东的父亲听到前来制止了李团结,救出小东。经法医司法鉴定,被害人小东的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团结因与被害人小东发生矛盾而欲杀害被害人,在实施过程中因被被害人的父亲制止而未遂,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李团结认罪态度较好且系杀人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但其有劣迹,应酌情予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