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县委对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历来高度重视,把法院的执行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积极排除法院执行工作中的阻力,及时协调和帮助解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今年以来通过四项措施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建立执行工作领导责任制度。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的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以法院为主,会同检察、公安、工商、银行、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参加的解决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指导、协调执行工作。联席会议了解、掌握和督促检查执行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形成了各有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动机制。

二是出台执行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严格的考评工作机制,围绕被考评单位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支持重视程度、是否存在给执行工作造成障碍的规定和文件、是否存在不履行法院判决以及有无逃避、阻碍、干预或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考评、量化打分,年终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是健全执行工作救助保障制度。年初将20万元专款拨入法院专用账户,帮助法院建立特困群体执行救助专项基金,为特困群众实现债权提供便利和帮助,为推动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完善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制度。以现有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络为基础,在各单位、镇、街、村建立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网络,借助协助执行员的力量,全力配合法院开展查找被执行人,调查、控制、处分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维护执行秩序,处理突发事件等工作,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