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今年37岁的李良是一名游手好闲的无业人员,没有一技之长,又不愿脚踏实地的工作,只能靠偷盗为生,为了“生计”他不放过一次机会,与同伙在市区内四处作案。多行不义必自弊,去年,李良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97是李良出狱的日子,当他以为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气时,等在监狱大门外的两名警察打破了他亡图隐瞒罪行的“美梦”。

原来在20054月到8月期间,李良化名“四娃”随同杨友、彭明、郑祥在我市各小区疯狂作案,最多一次一个月内作案四起,偷得财物价值四万多元。后杨友、彭明、郑祥纷纷落入法网,由于杨友等人只知道李良的化名“四娃”而不识其真实姓名,致使李良一直逍遥法外。

今年91日,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四娃”正在宜兴监狱服刑即将出狱,公安机关抓住这一有力线索,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四娃”就是李良,结果李良刚刚走出监狱的大门便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李良提起公诉。

润州法院经审理认定,20054月到8月期间,李良和同伙们时分时合,采用加力钳、钢锯剪挂锁、锯断窗条等手段,共在本市京口区谏壁镇、新区等地盗窃5起,盗窃物品总价值66122元。由于李良伙同他人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昨日公开宣判,一审判处李良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40000元。宣判后,李良懊恼地说:“本以为用了化名,以前的事公安一定查不出,没想到刚出狱就又进来了,还要坐十年牢,哎,我真是法网难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