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与美容院小姐日久生情,却因种种感情和经济纠葛而心生怨恨。“痴情”男求爱不成便以硝酸报复,20花季小姐面部严重毁容。日前,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痴情”男有期徒刑15年。

20075月,王军在美容院嫖娼认识了小姐张燕,并带她“出台”到酒店开房间嫖娼。据王军说张燕不同于其他的小姐,她每次可以陪王军聊聊天。时间长了,王军便对张燕有了感情,以后就经常去找她。这样的关系持续了两个月的时间,王军就把张燕带回了自己家里,他当时已经喜欢上了张燕,想和她正式交往了。刚开始,他们的关系还不错,然而,从20077月开始张燕就多次向王军借钱。理由也多种多样,有时候是母亲生病住院,有时候是手机丢了没钱买,甚至是找工作的报名费。就这样,前后共借了王军3000多元。然而每次都是有借无还,王军想到自己以后要和张燕在一起,就只好吃这“哑巴亏”。20079月中旬,王军向张燕谈到了结婚的事情,才知道张燕是有男朋友的。而从这以后,张燕便找各种借口拒绝与王军见面,提到还钱的事,张燕也经常以没生意,赚不到钱来搪塞。

20071130晚上,再次被拒绝的王军越想越窝火,决定报复张燕。拿着家里剩下的半瓶硝酸,乔装了一番,来到张燕家附近等着。下班回来的张燕还有两三米远的时候,王军冲上前,将半瓶硝酸一股脑地泼向张燕,迅速地跑开了。原本只是想吓吓张燕,结果却造成了张燕毁容,最终被评定为3级伤残。而王军也要为因“痴情”引发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王军以特别残忍的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致他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判处有期徒刑15年。(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