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四项措施实践科学发展观
作者: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8-11-20 浏览次数:738
本网徐州讯:徐州贾汪法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始终把阻碍科学发展的问题作为突破点,重点加以解决,保持法院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
一是坚持“三个至上”司法指导思想,着力解决司法思想认识上的偏差。牢固树立司法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更加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更加注重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功能目标的实现,坚决克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法律规则主义。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着力提高服务群众、加强队伍建设的水平。坚持把发展好、维护好、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民满意作为司法评价标准,以人为中心,司法服务好人民群众。在抓法院队伍建设中,以人为关键因素,着力解决队伍精神状态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从工作安排、队伍管理、政治待遇、福利待遇、生活关心上,尽可能满足队伍发展的需求,把队伍发展好,充分调动队伍工作积极性。
三是坚持司法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着力解决制约审判发展的瓶颈问题。坚持法院审判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方针,妥善处理好审判工作发展、队伍建设发展、基础建设发展的相互关系,保证法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避免各项工作的发展失衡。重点解决好案多人少的矛盾,充实审判力量、优化内部审判资源,缓解审判压力;努力化解“执行难”,在人员配备、执行工作机制、执行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缓解执行难;妥善解决涉诉信访问题,以更加坚决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扎实的措施,妥善处理好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司法调解、“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专项案件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点等方面不断巩固、完善,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有效解决矛盾纠纷。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着力改善和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按照王胜俊院长提出的“五个统筹兼顾”的要求,在工作方法上实践科学发展观。尤其要统筹兼顾司法工作专业性与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群众路线这一根本路线,贴近群众、亲近群众,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克服工作中的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就案办案的脱离群众审判作风、司法封闭的神秘主义,保持司法的优良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