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县委县政府召开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会后,睢宁县法院刑庭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县委王天琦书记、县长王军、法院陈英波院长的讲话精神,全庭一致表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依法敢于担当,勇于奉献。为确保完成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任务,他们决心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施行:

一是提前介入,随时为公安机关展开侦查工作提供法律和人力帮助但时间紧,任务重。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的侦查机关,是此次打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机关,但时间紧,任务重,人力物力不足,为保障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将犯罪送入公诉和审判阶段,使黑、恶势力受到法律的制裁。法院刑事审判庭将随时组织审判人员提前介入,为侦查一线的公安干警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帮助其甄别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和一般恶势力犯罪,做到不枉不纵,以达到快速高效地侦破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快审快判,及时打击黑恶势力,为突破睢宁,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此次专项斗争期间,全体工作人员继续严守“捍卫法律尊严,保障人民权益”的审判誓言,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审判精神,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争取做到高效快捷、“稳、准、狠”地打击犯罪。对起诉到法院的黑恶势力案件,及时送达起诉书、及时阅卷、及时开庭审理、及时宣判,做到快审快判,以最快的速度将黑恶犯罪分子及黑恶犯罪势力打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安定。

三是依法从重,宽严相济。对于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地方黑恶势力,强占市场、欺行霸市,严重蔑视法律尊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不重处难以息法怨、不重罚难以平民愤的主犯和首要分子,毫不动摇的坚决予以从重处罚,以充分体现人民意志,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对有真诚悔过、自首立功等情节的非骨干人员,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法律精神,鼓励仍在迷途中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认罪伏法。

四是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在审理涉黑涉恶犯罪过程中,对于新发现的犯罪线索而公安机关未予侦察的线索和检察机关未予起诉的事实,及时向公安、检察机关提出建议,由其补充侦查、补充起诉;对证据链不够完整的事实,不能一否了之,具备补充可能的,及时作出补充证据的建议。对于辖区内影响较大,而与公安、检察机关存有重大分歧的案件,应及时向县委请示、协调;对于刑事审判领域较为典型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以稳准狠的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