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八项举措保障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作者:周曙 发布时间:2008-11-19 浏览次数:697
本网扬州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了新形势下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决策和部署,"三农"工作对农业大市的高邮来说,是大局工作的重要方面,为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积极通过司法保障和服务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高邮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为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将保障和服务"三农"作为今后依法服务大局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抓手,采取八项工作举措,努力开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崭新局面。
一是强化涉农审执力度。对涉农纠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大力推广上门立案与巡回审判工作,,进一步提升涉农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
二是支持农村基本建设。与全市农村水利、道路、村镇、供水等工程项目建立挂钩联系,积极通过司法手段排除障碍,化解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解决各类涉法涉诉问题。
三是促进现代高效农业发展。促进规范土地流转方式,引导资金和技术向农村流动,服务涉农招商项目、种养大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促进现代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
四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惩治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活动,强化涉农民事审判维权力度,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涉农行政案件,组织涉农执行案件专项清理活动。
五是帮扶农村贫弱群体。要求各部门分别与农村留守儿童、孤寡老人与特困农户结对帮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缓解帮扶对象各方面的实际困难。
六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走访农村公共服务站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推进送法下乡进村,积极为强化农村公共服务事业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七是促进农村稳定和谐。充分运用司法资源,灵活采取非诉手段,促进涉农信访矛盾的有效解决,深入排查影响农村稳定的各方面因素,做好防范处置预案,强化涉农诉讼调解与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强化对农村人民调解机构的业务指导。
八是强化法庭职能作用。加大投入,缩小城乡司法资源配置差距,不断提升基层法庭法官驾驭庭审、解决难题、裁判案件等方面的司法能力,大力推进涉农问题专项课题调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