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今年以来,洪泽法院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案结事了”的新举措,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源头把关,注重诉前引导。从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业务部门选调了一批资深法官“坐镇”立案、信访窗口,进一步充实加强立案信访部门力量,大大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资深法官坐镇立案窗口,严把立案审查关,为后续审判、案结事了打好基础,他们在诉讼风险提示、诉讼指引、举证指导、判后释疑和接待信访,在立案调解和跟踪案件的后续审理、执行等方面都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是巡回审判,及时息诉止纷。强力推行审务进社区、进乡镇、实行巡回审判、就地开庭。对重大影响案件院、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到案件发生地开庭审判,农村常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赡养、农村承包合同等案件就地开庭率达60%以上。该院根据辖区内实际,专门成立交通事故巡回法庭,为此类案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仅今年以来就为当事人执行到位医疗费,精神赔偿金600余万元。

二是着力调解,促进案结事了。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设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三道程序,采取多种调解方式,使一大批纠纷通过调解得以解决,案结事了。强化调解意识,加大调解(和解)的力度,院领导亲任审判长、直接参加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和调解,自觉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庭前、庭审、执行等各个环节。此外,该院积极探索与社会大调解相衔接机制,与县总工会、县妇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做好诉调对接工作意见,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即把“大调解”力量请到诉讼调解中,提高诉讼调解的成功率;安排资深法官对“大调解”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提高社会矛盾的化解率。

三是和谐执行,妥善实施“案结”工程。自去年起就专门成立了和谐执行工作指导组。指导组定期讨论案件,遇有需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承办人必须先报指导组讨论研究。实践中主要采取放水养鱼、促成和解,加大力度、促成和解,借助外力、促成和解等方法,积极加强与外部的沟通协调,对于涉府、涉企、涉村案件的解决,首先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大协调、沟通力度,努力依法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运用非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努力保障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四是妥善处访,维护社会和谐。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分析了解本辖区信访情况,研究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公开接访、听证处访、会办息访、协调止访等多种措施,破解信访难题,加强信访责任制建设,把信访投诉率纳入目标考核范围。信访工作连续多年被省高院、市中院授予信访工作文明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