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32名民工的出国劳务案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17 浏览次数:872
本网扬州讯:日前,宝应法院执行工作分管领导顾启贵书记带领干警,两赴武汉,历经周折,依法执结涉及32名农民工出国劳务纠纷案,涉案民工出国劳务费全部兑付,成功化解了一批极易引发集体上访的群体性案件。
出国打工受骗
依法提起诉讼
“两会”前夕,宝应环宇公司向宝应县法院起诉,要求湖北佳华公司立即支付民工劳务费及其他费用15万余元。宝应法院一方面在民工所在地党委政府的配合下,积极做好涉案民工的安抚工作,稳定情绪;另一方面由院领导带队及时赶赴武汉。然而,湖北佳华公司总经理因故辞职,董事长远在北京,银行帐户无存款,公司工作人员拒收应诉材料和传票。干警们并未气馁,来到湖北佳华公司的行业主管部门湖北省劳动厅,借助该厅行政手段,迫使湖北佳华公司负责人出面协调。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适时提出分类调解的方案,要求佳华立即支付32名民工出国劳务费,经过两天的努力,当场兑现涉案的32名民工出国劳务费5万余元,下欠的10万元定于2008年9月份给付。
人去楼空无财产
2008年9月,宝应环宇公司多次与湖北佳华公司联系,但佳华公司电话、手机均已停机,无法联系。无奈之下,宝应环宇公司于2008年10月向宝应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1月初,县法院分管领导顾启贵书记亲自带领干警再赴武汉,然而,佳华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办公用房系租赁用房。顾书记一行来到湖北省劳动厅请求协助,该厅人力资源处反映,佳华公司遗留的问题较多,欠的钱也不少,法人代表在北京,无法联系,目前劳务公司的管理职能已经移交给商贸厅,但商贸厅反映,职能正在移交之中,尚未完全到位,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克服困难显转机
顾书记等经仔细分析后认为,被执行单位已是人去楼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要想追回民工工资,只有着眼于佳华公司的保证金,保证金一般须在企业关闭一年后才能给付,况且佳华公司所欠债务较多,保证金是否剩余还是未知数,而要执行保证金必须取得劳动厅和商贸厅的共同配合,顾书记带领干警来回往返于劳动厅和商贸厅之间数个回合,介绍案情及民工工资的重要性,请求两厅共同协助宝应法院从保证金中优先支付民工工资,同时也讲明拒不协助的后果,动之以情,明之以法,最终,终于从劳动厅与商贸厅保证金中优先支付10万元,至此,一起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出国劳务纠纷终于画上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