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多措并举应对离婚当事人拒领判决书现象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11-17 浏览次数:529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针对农村离婚案件当事人拒领一审判决书现象,着手从三个方面做好工作,以切实维护生效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截止到目前,该院审结的离婚案件仅有3起适用留置送达。
一是全面履行举证告知义务。法官在庭审中,对当事人的举证义务进行充分释明,提高农村当事人诉讼能力和风险预知能力。
二是认真做好当庭宣判工作。依法当庭宣判的案件,除当事人当庭要求邮寄送达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领取裁判文书的时间、地点以及逾期不领取的法律后果。
三是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针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的疑问,结合案情详细说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依据,告知当事人拒领判决无关判决生效及可能给当事人的造成的实体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