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泉山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有关诉调对接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实际进行积极尝试,实现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有序对接,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尤其是在与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以及劳动保障、司法局共同搞好诉调对接工作方面形成了鲜明特色,进一步拓展了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发展空间,为全区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向纵深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好评,收到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10月,泉山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106件,审结3509件,其中调解结案2185件,调解率为62.27%

一、联系辖区实际  构筑诉调对接平台

泉山法院通过认真学习省高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精神,并借鉴省内多家先进法院的宝贵经验,确立了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的“联系区情,寻求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十六字”原则,狠抓两个环节,为建立诉调对接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注重发挥自身优势,整合内部调解资源近年来,泉山法院紧紧围绕“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司法目标,在民事审判队伍中注重搞好内部挖潜,整合内部调解资源,使全体审判人员牢固树立了“调解是高质量的审判”理念。坚持开展每月评选“调解能手”活动,设置“调解流动红旗”,坚持把调解贯穿到诉讼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并在岗位责任考核上加大对调解案件的奖励力度,促使民事案件调解率的不断提高,由过去40%的调撤率提高到目前的60%以上。今年泉山法院又在民一庭、民二庭组建了案件速裁组,安排12名法官和书记员专司案件的庭前调解、委托调解工作,及时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据统计,我院民一庭、民二庭通过速裁,全年至少以调解方式化解两庭三分之一案件,同时也为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培育了一支骨干队伍。

(二)注重汇聚社会力量,积极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面。泉山法院着力挖掘社会力量,努力探索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形成矛盾纠纷社会大调解格局。今年63日,泉山法院经过积极争取和精心准备,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召开了区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参与的“诉调对接”启动仪式。省高院、市中院及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的各级领导到会祝贺,并为全区10个街道办事处设立的“诉调对接调解室”授牌。为此,还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的民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法院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负责各类案件的诉调对接协调工作,从而使泉山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二、发挥各方优势  营造诉调对接氛围

泉山法院注重发挥诉调各方的优势作用,选择多种涉及民生的案件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同时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使诉调对接工作不仅得到制度上的有序对接,而且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浓厚的氛围。

(一)找准抓手,认真实践。针对泉山区面积大、企业多、人口密集的实际,把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这四类案件作为“诉调对接”工作的重点和抓手。在全区范围内,从工会、共青团、妇联、司法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选聘55名特邀调解员,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将工会组织、妇联组织、街道办事处和共青团组织的特邀调解员对应分为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及未成年人权益纠纷四个“诉调对接”调解工作组,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在法院统一协调下,参与上述案件的调解工作,形成全区调解工作一盘棋的良好局面。

(二)健全制度,有序运转。制定四类案件《诉调对接实施细则》和《诉调对接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把委托调解与工会、共青团、妇联及街道等组织的协作方式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将委托调解工作转化为有关组织和人员工作职责的一部分,激发了社会力量参与“诉调对接”的积极性和源动力,使“诉调对接”工作有了制度上的刚性保障。在规范性文件中对特邀调解员的遴选、考核及参与调解的程序、期限、调解效力的确认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共同负责”的原则,对于未经人民调解而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婚姻、继承、劳动争议、未成年人权益、相邻关系等纠纷,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立案前先委托给“诉调对接”调解组织主持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由调解组及时反馈法院,并依当事人要求,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不成或一方当事人拒绝调解的,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进入诉讼程序,力避当事人重复申请和久拖不决。

(三)精心指导,提升水平。泉山法院专门安排两名民事法官负责把好调解前的指导关,在将委托调解案件移送到受托组织时,可就案件情况作出介绍、就实体和程序问题、调解思路和技巧作出相应的指导;调解人员在双方达成协议后,要及时就协议内容与民事法官进行沟通,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对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调解协议,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加以确认,以提高委托调解的质量。同时采取建立委托调解案件分析联席会议制度、举办调解人员法律培训班、向调解人员配备法律工具用书等形式,帮助调解人员提高法律素养、总结调解经验,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

三、凝聚集体智慧  开创诉调对接局面

目前,泉山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已打开了新的局面,今年1-10月,泉山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106件,审结3509件,调解结案2185件,调解率为62.27%,其中通过委托调解、借助社会大调解机制调解16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3%。尤其有一批涉及民生的系列案件,通过汇聚诉调各方的智慧和力量,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2001年,陈星等24位业主与徐州某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购房款和上万元不等的供暖、供热水设施费。待24名业主入住后,开发公司并未按合同约定正常供应暖气和热水。2007年12月,陈星等24位业主将开发公司起诉至泉山法院,要求开发公司退还供暖、供热水设施费。泉山法院民一庭速裁组接案后,为了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迅速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该小区所在地的湖滨街道办事处和韩山社区组织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

由于这起系列案件涉及的人数多,双方对峙时间长,调解的难度相当大,一度使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和街道、社区调解人员分成三组,分别给开发公司和小区业主做工作,一方面努力平息业主的情绪,告知其理性面对诉讼。另一方面向开发公司进行法律释明,打消开发公司的侥幸心理,并告知开发公司未履行供暖供热水,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过法官和街道、社区调解人员的耐心、诚心、细心的调解工作,终于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今年春节前夕,陈星等业主代表和开发公司在民事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开发公司向24位业主一次性返还供暖、供热水设施费24万余元。至此,这一批涉及民生的系列纠纷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省市多家媒体给予了宣传报道。

徐州新佳、新一佳超市分别是徐州较早引进的港资企业,也是徐州具有较大规模的两家超市公司,开业以来经营效益十分可观,对吸纳徐州劳动力就业、推动徐州的经济繁荣作出了一定的贡献。2003年2月,新佳公司员工张涛索要超时劳动报酬,至20073月上升到上百人陆续申请劳动仲裁并起诉,形成庞大的系列劳动争议群体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徐州市的国美电器、家乐福等大型商场、超市的一些员工闻讯欲纷纷效仿,徐州市的劳动力市场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若处理不慎,将导致徐州市的劳动力市场将受到冲击。由于该批劳动争议案件涉及人数多、政策性强、影响面广,使法院承载着相当大的压力。为此,泉山法院首先确立“以调促和,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本着既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又要服务区域经济建设大局的原则,邀请区总工会及两家超市所在的和平街道和王陵街道的工会负责同志参与案件调解,分头做好劳资双方的思想疏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形成了强大的化解纠纷合力,通过各方的不懈努力,使这批案件中的73件得以调解、撤诉,其余部分案件作出判决后也得以及时履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