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睢宁,地处苏、皖两省结合部,是一个拥有近140万人口的农业大县,可以说是地大物博,人口众多。但基础差,底子薄,经济社会发展缓慢,是江苏经济欠发达的县份之一,这是众所周至的不争事实。也正因为如此,睢宁的司法环境也是难能另人满意的,执行难的问题与先进地区相比,更是难而有加。尽管这样,但睢宁法院执行局的全体干警坚信一个道理:虽然睢宁的经济发展落后,但我们的司法理念决不能落后!我们要用百倍的愿望,千倍的努力,万倍的干劲,排除司法干扰,攻克执行难关!力争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为此,该院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挖掘内在潜力,坚持把队伍建设与执行工作一起抓,积极探索和积累抓队伍促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实现了“两手强、两手硬”。笔者把该院的做法,用数字归纳为110展示给读者。即:

把“一心为民”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执行工作全过程,不断强化执行干警的宗旨意识;致力于法律、社会“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行工作实现最大效能化;按照“三个至上”指导方针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留遗力的把“结案数、法定执限内执结率、案件平均执结天数和执行案件标的到位率”四项主要指标抓住不放;以本院开展的审判、执行“星级评比”活动为契机,力争有更多的执行干警获得“五星级执行法官”的荣誉,努力打造睢宁执行工作的优良品牌;努力把省高院倡导的“六条禁令”落到实处,从严规范执行干警的司法行为;按照“七人编组”的执行小分队,科学合理地划分执行任务,确保执行工作有序展开;以公开信的形式把执行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执行公开的内容、收费标准、中院和本院两级法院监督举报电话、院长信箱等“八项内容”发送给申请执行人,诸一告知,有效地增强了执行申请人的参与权、知情权,让他们了解和理解法院的执行工作;坚持定期公布每个执行法官经办的旧存案、新收案、结案总数、结收案比、法定执限内结案数、法定执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执结天数、标的到位额和到位率以及未结案数等“九项”指标内容,以便大家既了解自己,又掌握别人的执行进度,把“比、学、赶、超”活动贯穿于整个执行工作各个环节;向社会公众着实兑现“十项承诺”、“十项公开”和“十个不准”,想方设法压降“执行投诉率”,努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维护人民法院执行队伍的良好形象!

2008年,他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按照院党组的工作思路和决策精神,全体执行干警和衷共济,迎难而上,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顽强精神,克服了案多人少、任务重、压力大、经费不足、装备落后和司法环境差等种种困难,奋力排除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等一切干扰,牢固确立了敢于执行、善于执行的司法理念,以实际行动和显著的执行绩效,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确保合法权益实现的殷切期盼。截至10月底,我院收受各类执行案件1593件,执结1229件(全是在法定执限内执结),结收案比为77.15%,法定执限内执结率为100%;案件平均执结天数为43.4天;执行标的到位额为3459.84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79.68。各项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有效地发挥了人民法院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跨越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司法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