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近年来,随着太仓港的不断发展,太仓进出口贸易逐年扩大,关税案件也呈上升趋势。围绕市委“以港兴市”总体战略部署,太仓法院一直将服务港口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落实抓好。为进一步保障港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日前,太仓法院与太仓海关签订了《联系配合办法》,在业务培训、执法协作、信息共享、例会制度等方面建立起了法院和海关之间的一条高速公路。

一是业务培训。法院和海关之间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交流执法经验和法制动态,互相提供业务辅导,促进双方共同提高。培训中,以海关政策法规、管理规定与法律法规之间的协作问题作为讨论重点,力求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常态化制度体系,指导今后工作。

二是执法协作。一方面,法院为海关申请强制执行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执,并及时将执行过程中的信息通报海关。另一方面,海关在法院要求计算监管货物税款、判决或裁定处理海关监管物品、提供报关材料等情况下,予以及时、有效、全面配合。

三是信息共享。当可能涉及海关监管货物的经济纠纷、企业破产案件等出现时,法院和海关之间及时通报当事人的名称、案由、货物情况等,便于双方都做好处理预案。在信息共享过程中,建立起责任制,加强对涉密信息的保护。

四是例会制度。双方负责人召开定期例会,就双方关注的重大问题交换意见、达成共识;案件出现后,由各庭长同海关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不定期例会,交流案件信息,通报案件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