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为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提高陪审质量,促进审判效率和审判质量提高,实施五项措施规范对人民陪审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一是集中统一管理。陪审员由政治处统一管理,各业务庭需参审的案件5日内向政治处提出申请,政治处根据案件情况,及时安排相关专业和特长的陪审员参与陪审。

二是实行例会和培训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陪审员工作例会,对陪审工作所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例会集体探讨。同时每年二次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审判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司法理论、职业道德水平和审判技能。

三是严格强调审判纪律建立廉政监督机制。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职到位,自觉配合审判长工作,服从庭审安排,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保持清正廉洁,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树立良好的形象。同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行为实行经常性的跟踪检查,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是加强与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确保人民陪审员顺利开展工作。

五是加强考核建立人民陪审员业绩档案。对人民陪审员每月参加陪审的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记载和考核。同时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行为、能力表现、廉政自律、存在问题等情况规定等形成档案,以此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