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日前,南通中院为倡导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得到了市委书记罗一民的充分肯定,要求市委转发市中院《意见》,并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与审判机关的关系,积极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

据悉,《意见》共提出十项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一是充分认识行政审判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尊重司法审查权;四是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五是端正行政审判司法理念;六是确保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七是坚持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八是探索行政案件处理新机制;九是拓宽行政审判职能;十是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

《意见》明确,各级行政机关要建立健全行政诉讼的败诉原因分析制度,对败诉案件要及时剖析原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因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而败诉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对涉及到以下情况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出庭应诉: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在遇到本年度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社会影响重大、群体性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涉案标的金额巨大的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当年在行政诉讼中败诉后又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或者政府法制办公室建议出庭的行政诉讼案件。

《意见》指出,全市法院要定期向党委、人大汇报事关当地行政审判的全局性问题及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切实解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政审判的问题,克服行政执法中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行政机关要通过与人民法院的合作,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法律至上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