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法院携手园区知识产权局
作者:刘虎 发布时间:2008-11-13 浏览次数:668
本网苏州讯:近年来,随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事业的迅速发展,科技创新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的巨大作用日益显现。一方面,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护工作都取得很大进展,但与此同时,相关纠纷也与日剧增。为了使苏州工业园区的知识产权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管理,日前,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携手苏州园区知识产权局,着力共同打造园区健康、和谐的知识产权环境。我院副院长、民二庭庭长丁建明和园区知识产权局陆桂发处长就合作方式等问题充分交换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是全国为数不多的有权审理知识产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从2008年以来,园区法院开始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08年园区法院民二庭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5件,结案11件,收结案比为73.3%。收结案件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理案件团体性比较明显。比如其中有6起都是北京某文化传播公司起诉苏州不同的网吧侵犯自身著作权;3起都是上海某包装公司起诉苏州不同超市侵犯自身著作权;二是案件受理案件类型比较集中。受理的15件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纠纷12件,商标权纠纷1件,特许经营权1件,服务合同纠纷1件;三是审理案件调撤率比较高。12件结案案件中,调解结案5件,撤诉结案5件,调撤率为90.9%。另有1件为当事人提起管辖权异议而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受理。
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自成立以来,承担着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二十多项职能,积极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部署,并在工作中结合地方时机不断创新,成绩骄人。园区知识产权局连续两年被评为“江苏省知识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2006年园区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为省内首家“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为推进园区知识产权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
园区法院携手园区知识产权局,可以达到“三赢”的局面。
对于园区法院而言,通过园区知识产权局所搭建的公共服务平台及时有效地提供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一方面为自身营造了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让更多的诉讼主体能够理性参与诉讼,这样有利于切实实现审判定息止讼的功能。另一方面企业和个人了解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可以使较多的侵权行为消灭在萌芽阶段,从而减少潜在的诉讼发生,节约诉讼资源。
对于园区知识产权局而言,通过园区人民法院向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审判经典案例以及司法系统关于知识产权审判的指导精神,也有利于知识产权局了解哪些是知识产权诉讼的高发领域,从而加强自身工作的重点和针对性,理清工作思路。知识产权局还可以据此了解企业的需求,切实为企业创造、保护、管理和运用好知识产权提供专业服务和智力支持,让企业享受知识产权带来的好处,同时在服务企业中增强本领,发展自己。
企业无疑是最大受惠者。园区法院和园区知识产权局能够为园区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通过学习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企业可以及时了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一方面可以弥补由于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欠缺,使企业可以充分整合现有知识产权资源,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的支持力度,最大限度发挥其掌握的知识产权资源的合力,从而提高企业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将科技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避免高发区的诉讼在自身身上再现,在被侵权时也能够拿起法律武器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实现自身权益保护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