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党组充分认识到调研工作对整体工作的促进作用,始终把调研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放在同等重要地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做到了四个保障,司法调研成果继续在徐州市基层法院中位居首位。

一是制度保障。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调研工作考核小组,修订了《铜山县人民法院调研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全院各部门、每名干警的调研工作任务,将调查报告、重点课题、法院系统学术研讨会、案例以及普通调研文章予以分解,量化考核,完不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取消评先资格。硕士研究生在读的,完成调研任务的学习费用全部报销。未完成调研任务的干警,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规定给予了处理。

二是人员保障。调整充实研究室人员,以适应调研及其他文字工作任务繁重的需要。并且在各业务庭都设置了兼职调研员和案例编报员。对调研成绩突出的人员提拔重用,今年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调研业绩占有一定的分值,竞职成功的大部分是专兼职调研骨干。

三是经费保障。院党组在审判大楼建设欠债较多、诉讼收费明显减少的情况下,没有消弱对调研工作的投入,今年改变了去年年终一次考核奖励的办法,从第二季度起,完成全年任务的,奖励每季度兑现一次。

四是条件保障。院党组竭力为调研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在物质装备、在资料购买、在与有关媒体的协调、在开展的各项调研活动中,舍得投入。院长和分管院长经常强调调研工作的重要性,布置、检查、总结工作都不忘调研,对带有全局性、指导性的课题,院领导亲自出题目,亲自动手撰写调研文章。另外,院里有关例会都尽量吸收研究室人员参加,积极为调研工作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