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基于破产案件的特殊性和容易产生上访、集访等问题,邳州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坚持实施以信息沟通和感情交流为核心,通过“沟通”既缓解了债权人的怨气,又缓解了破产企业职工的愤气,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首先,案件受理后破产宣告前,及时召开对破产企业条件审查的信息沟通会。充分倾听债权人及职工代表的意见,对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释明,为进一步作出破产宣告提供法律上的依据和当事人思想上的准备。

其次,召开对债权人的资格审查、债权数额确定、别除权的审核确认后的信息沟通会。主要目的是由破产清算组向债权人通报有关资格审查、债权数额确认情况,促使清算组与债权人对一些争议达成共识,消除误解,取得谅解。

最后在破产分析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前召开的信息沟通会。主要是将破产清算组的破产清算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破产资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变现预案等内容向债权人、职工代表预先通报,从而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变现预案在债权人会议上顺利通过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