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主动参与执行 亲兄弟握手言和
作者:王民报 王建 发布时间:2008-11-11 浏览次数:674
本网徐州讯:为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题,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增加了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加强了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也提高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的积极性,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近日徐州市贾汪区政协委员张效丰主动参与案件执行,使一个亲兄弟之间有着20多年积怨的案件得以和解。
赵庆山兄弟四人,因家庭矛盾,他与其余三兄弟矛盾很深,20余年一直争吵不休。
陈云侠回家后便告知赵庆山此事,并诬告侄女辱骂她。赵庆山听后非常气愤,随即便去赵庆水家与其理论,陈云侠也跟了去。因双方话不投机,理论变成了厮打,陈云侠掏出随身携带的剪子将二弟赵庆水和其妻子胡某及三弟赵庆云刺伤。赵庆水的家人随即报警。
派出所拘留了陈云侠,但考虑双方当事人是亲兄弟,便希望能够调解这起纠纷。经过民警十多天的耐心调处,老大终于愿意赔偿给老二、老三各四千元,但老二认为,还必须让嫂子赔礼道歉,否则不同意调解。
调解不成,兄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便诉至贾汪法院,赵庆水及妻子胡某要求陈云侠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六千余元,在案件审理期间,主审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分别给原、被告做了大量的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陈云侠赔偿原告赵庆水和妻子胡某各项损失共计4500元。
在调解协议生效后,案件又出现了变故,被告陈云侠以原告赵庆水在诉讼期间找人将其打伤为由拒不履行调解协议,致使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得到履行。调解协议约定的给付期限界满后,赵庆水向贾汪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接到案件后,认为此案有调解的可能,便抱着化解兄弟之间积怨的期望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但是,被执行人陈云侠均以无给付能力为由拒不履行义务。法院拟对陈云侠采取强制措施,她便东躲西藏,还扬言:“只要法院逮我,我就与老大离婚,并给老二、老三拼命”,案件陷入僵局。
徐州市贾汪区政协委员、徐州市贾汪区“十大好人”张效丰听说此案后,主动与法院联系,并多次主动往返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家,本着一次说不通两次、两次不行三次?????一小时的不能感动当事人两小时、两小时不行三小时??????的精神去感化当事人。最终,在政协张委员第六次去双方当事人家里并做了五个多小时的工作后感动了陈云侠,她不仅主动履行了义务,还消除了对其他兄弟之间20余年的积怨,兄弟之间得以和睦相处,被当地传为佳话!(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