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注重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效果好
作者:王建红 李亚林 发布时间:2008-11-11 浏览次数:658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在审理任务重、疑难复杂情况多的条件下,民商事审判庭全庭人员倾注大量精力,注重做好调解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结民商事纠纷案件3856件,其中经做深入细致工作,当事人自愿调解和撤诉的有3203件,占全部审理案件的 83.07 %,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债务人自动履行债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执行难”。由于判决的案件往往还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调解案件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因而债务人自动履行的比例较高。该院截至目前,共调解结案2223件,其中仅有201件经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近91%的案件是在法院调解后当事人即时履行的。
二是调解结案使当事人双方重修前好,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经法院调解结案后,原本矛盾尖锐对立的缓和了立场,并在新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有效地减少了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当事人服判息诉,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中以当事人撤诉结案的有980件,这样既减少了诉讼,同时还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