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三贴近”关注社情民生
作者:冯宪勇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554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邳州法院努力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关注社情民生,在审判工作中做到“三贴近”:
第一,贴近民生,急民之所急。一是对关系到当事人生产生活的纠纷,提前主动地介入调处,该先予执行或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坚决依法采取措施,以维护当事人正常的生产生活所需;二是该院还建立健全了“庭、点、员”三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推出了“流动法庭”下乡巡回办案、“法官进社区”等一系列为民活动。四个基层法庭分别在辖区偏远乡镇中设立了法庭办案点,定期安排法官到法庭办案点为群众办理立案、送达、调解、开庭、宣判等诉讼事宜。对老弱病残人员,实行免交诉讼费用,对下岗职工、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针对不同情况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用。
第二,贴近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和谐。一是对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有关家庭、邻里和睦的案件,采用上门调解、就地审理等方式,特别是利用“三调联动”机制妥善处理此类纠纷,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扩大,甚至让当事人之间和好如初。二是对各类案件的处理,充分考虑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避免出现缠诉上访或群众性闹事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
第三,贴近经济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经济发展需要或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开展审判活动,为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严厉打击破坏当地企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的刑事犯罪活动,对破坏企业和农村的生产经营设备、财物的各类犯罪行为,不但要对被告人处以刑罚、还要判处罚金和追回赃物退还被害人(单位),或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既将被害人(单位)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也让被告人在经济占不到便宜;妥善审理涉及企业、农村生产经营活动和各类民商事纠纷。该院从有利今后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对此类纠纷多调少判,彻底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各当事人能继续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