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建立四项措施保障残疾人权利
作者:徐峰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467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针对残疾人诉讼能力和经济能力存在明显不足的情况,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利,营造全社会关爱残疾人的氛围。
一是建立残疾人诉讼立案绿色通道。实行残疾人立案、审理、执行三优先制度;采取发放法律援助卡、开通立案预约专线、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残疾人诉讼立案。
二是建立涉残案件快捷方便审理制度。办理涉残案件时尽量适用简易程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即时调解、当庭结案。如遇到特殊情况,即可成立残疾人巡回法庭,审理涉残案件,做到快审、快结。
三是建立残疾人司法救助机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残疾当事人的诉讼费用依法实行缓、减、免;积极与辖区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协作,对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委托代理人的残疾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在诉讼中为聋哑人聘请专门的翻译人员。
四是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网络。做好诉前、诉后法律服务的延伸,主动与民政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对残疾人不能通过诉讼解决的实际问题,介绍到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或为其指明其他救济渠道;加强与残联、各乡镇、村居委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在残疾人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联络点,若发现有关单位存在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