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处理“三农”案件效果好
作者:杜云昌 徐惠芹 发布时间:2008-11-10 浏览次数:840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时堰人民法庭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把“人民利益至上”宗旨贯穿于办案的始终,不仅做到案结事了,而且着力追求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在处理“三农”纠纷案件过程中,该庭努力为群众分忧,让当事人满意,受到辖区干群的一致好评。在日前东台市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活动中,时堰法庭获得优胜奖。
和谐司法 和睦家庭
张某、韩某是东台市后港镇的一对农民夫妇,生有两子。两个儿子均已组成家庭并与老人分开生活。近年来,二老年事已高,体弱多病,分别患上肾炎和胃癌,生活陷入困境,但兄弟二人均常年在外打工,都不愿承担赡养、料理父母的义务。今年4月14日,二老起诉要求两个儿子赡养。临近退休的老审判员丁广明多次到所在村及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处打听被告的下落及电话号码,通过2次通知开庭,10多次电话调解,最终用传真的方式调解结案。两位老人各随一个儿子生活,一个到天津,一个到沈阳,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由两个儿子各半负担。临行前,一家9人给法庭送来了旌旗“和谐司法和睦家庭”。
一边讲法 一边讲理
姜某与凡某同是东台市溱东镇某村的村民。今年收麦季节,双方因为位于该村“八十六东”地段的1.47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争打,计花医疗费200多元。原因是一轮承包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凡某,但二轮承包时,村里又与姜某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理由是凡某长期摞荒弃种。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果,便找到法庭。夏种在即,农时不能耽误,但按规定此类案件法院不能直接受理。法庭没有就事论事一推了之,而是主动派员商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当天安排现场调解。经过一整夜的协调,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结果是,土地由姜某种植,姜某一次性贴补凡某大米300斤;各人因伤花去的医疗费自理。第二天一早,当插秧机在争议田块上唰唰栽插时,村委会黄主任感慨地说:“法庭工作忙忙的,不让不推,不误农时,一边讲法,一边讲理,帮了我们的大忙啦!”
依法办事 一碗水端平
陈某原是东台市溱东镇的一位出了名的个体工商户,近年来,因多方面的原因亏损严重,欠下大笔债务,且债权人大部分是附近村民。债权人江某最先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