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坚持“三个至上”践行司法为民
作者:王洪 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11-07 浏览次数:483
本网淮安讯:淮阴区法院坚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为指导,按照便民、安民、利民、保民、亲民的理念,处处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保障民生,把司法为民落到实处。通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该院的司法为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到68.7%,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1.9万元,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率明显降低,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推行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在立案大厅公示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流程、司法救助范围等,免费为当事人提供诉讼须知、举证指南、诉讼风险提示、立案提示、诉讼文本等资料。同时还认真开展司法救助,注重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让那些经济上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通过实行院长接待日、联合接访、领导包案责任制、信访案件流程管理和构建重大信访预警、排查、通报和处理机制等多项措施,畅通了信访渠道,做到有信必复,有访必接,努力把越级上访、恶意信访及时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加强执行工作,保障合法权益。为最大限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促进了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执行、执行会战和清理执行积案等多种活动,攻克“骨头案”、“钉子案”。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注重审判效果。在民事审判工作中,该院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不断探索调解工作的规律,摸索总结调解方法,同时建立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目标,使调解结案不断上升。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严格执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