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弱的肩扛起法律的尊严-天宁法院女法官速写
作者:曹宏俊 商东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1172
目前我国有四万五千余名女法官,约占法官总数的四分之一。庄某严的国徽下,女法官是如何开展工作的?近日我们走进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在了解、感受该院不同岗位女法官的办案过程,从她们身上领悟到了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拉比的那句名言:“法律是善良与公正的艺术,法官是法律的化身,是公正与正义的守护神。”她们每天在用那柔弱的肩膀扛起了法律的尊严。我们体验了天宁法院不同岗位女法官的工作,她们的工作量让我们震撼,她们的精神让我们感动。
让法律的阳光温暖当事人
上午8时25分,民一庭庭长办公室。
我们走进民一庭庭长
庭审后,王庭长冒严寒的雨天上门找被告进行调解,通过多个回合的反复工作后,被告被面前这个看似羸弱但性格倔强的女法官所感动,一次性向原告支付了全部劳务费。王庭长告诉我们,到法院工作后,她一直谨遵父亲的教诲:无论案件大小,无论贫富贵贱,都要同样对待,一视同仁,让法律的阳光温暖每一个人。
作为一名女法官,我们发现她的工作细致入微,擅长从情、理、法的角度疏导化解矛盾。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她急当事人之急,想当事人之想,以和蔼真诚的对人对事态度,不仅赢得群众的信任,而且消融了当事人心中的冰川。春节前夕,杨某因相邻纠纷将田某告上法庭。王庭长了解到,当地村民有矛盾纠纷不过年的忌讳,
给案件当事人送特别的爱
中午11时45分,法院食堂。
在天宁法院,许多女法官都不是本地人,而我们发现,几乎每个女法官在办案中都能听懂常州话,而且会用常州话与当事人进行交流。这天中午在与浙江籍的女法官梅磊的交流中,我们很佩服年纪轻轻的她常州话说的很地道。梅磊告诉我们,他到法院工作后发现,许多当事人说的是本地话,为办好每一件案件,像她这样从外地考进来的法官得多为当事人着想,必须首先消灭语言沟通的障碍。于是学会说常州话成了她的目标。虽说浙江和江苏一衣带水,但说起方言,却是十万八千里。从此以后,梅磊时不时冒出的半吊子常州话,在大家善意取笑她时,她从没放弃,就在大家不断的取笑和纠正中,她的常州话就象大学英语过级一样,日臻熟练。许多案件在她的良好的沟通下,均以调解结案。有的律师还称赞说:“还是我们常州法官会做工作。”
去年中秋节前,报纸上发了一则图片新闻,内容是法官把法庭搬到病床前。这是梅磊法官承办的一个民间借贷案件,被告是青海人庄某,家里刚遭受地震,自己在住院治疗,债主又将其告上法院。梅法官考虑到他的实际困难,就把开庭安排在病床前,并且做了大量工作,使得该案成功调解。案件调解结束后,梅磊又提出了新的设想,想在全院范围内发起一个自愿捐款的爱心倡议,让庄某一家在常州过一个圆满的中秋节,希望能以团组织和工会的名义筹一笔善款。这个设想得到了院领导的肯定和支持。倡议发出后得到了全院干警的响应,同志们踊跃捐款,院里还专门从司法救助基金里拨了款。善款在中秋节前两天送到了庄某的病床前。看着庄某紧握着梅磊的手,梅磊说她是一个法官,对于外乡人来说她更是一个主人,她要让外乡人庄某在千里之外的异乡也能感受家的温暖。
在困难面前定把案件办好
下午3点,拆迁现场。
张凤妹是行政庭的庭长。天宁区是中心城区,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步伐的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等,涉及拆迁工作面广量大,大家都知道拆迁是天下第一难事,而办理拆迁案件更是难上加难,在困难面前张法官做到了全身心的投入,全力把案件办好。
张法官告诉我们。伴随着城市建设的隆隆步伐,她几乎天天都在现场办案。旷日持久的寒冷春雨没有阻挡的了她的步伐。拆迁现场一天一个样,这不,昨天她刚来过的一户人家,随着连夜附近两幢楼房的拆除,让她在泥水和残砖破瓦中找了两圈才刚刚找到。从这户人家走出来,驾驶员问她协商得怎么样。“OK,”她欣慰得大声告诉驾驶员,又有一户拆迁户达成安置补偿意向。
雨还在下着,温度又降了,还是快点回单位吧,她心里嘀咕。一回头,无意中又看到昨天早上去的老赵家的房子。此时驾驶员也看到了,问张法官,“听说昨天老赵把你骂出门的,现在要不要去”。张法官此时心里想想真气,因为昨天早上为了照顾老年拆迁户,她冒雨第一个到老赵家走访,结果嘴都没张开就被老赵厉声粗气赶出门了。“怨气不能有,走,时间还早,再去一趟。”张法官招呼书记员头也不回向老赵头家走去。“还去啊,”书记员在后面紧紧跟上了。“无论拆迁户怎么误会和抱怨,我们有这个义务和责任,听取他的意见和要求,同时要把法律规定和拆迁政策给他们分析透彻。”敲开老赵家门,张法官眼睛一瞥,开门的是赵师母,张法官搀着赵师母的手说:“你们对拆迁的一些政策也许不了解,我们不计较…”说着又开始了新一轮协商调解工作。在真诚和理解中,张法官的工作赢得老赵夫妇的大力支持。最终,他们同意了协商方案。“慢走谢谢,对不起啊。”走出老赵家大门老远,张法官还听见老人的喊声。她笑了,开心的笑了,因为她的努力工作得到了拆迁户的认可。
行政审判是沟通政府和老百姓的桥梁,担负着化解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争议和矛盾的重任。近年来天宁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大部分是拆迁案件。在该庭工作的张法官面对房价上涨、拆迁群众情绪激化以及城市国家建设迫在眉睫等社会问题,以及拆迁户下岗失业、患病等具体家庭困难,她从稳定社会的大局出发,不是机械的就案办案,而是把行政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一方面关注当事人诉讼的真正目的,充分尊重被拆迁户的意愿,另一方面多做建设方的工作,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被拆迁户争取利益,而不是简单的一审了之。在宣传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通过沟通加强理解,通过讲解取得支持,通过协调化解矛盾,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除了拆迁案件外,她对于涉及当事人民事权利的行政诉讼案件,也注重协调,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今年年初有这么一个案件。原告吴某夫妇均已八十七岁高龄,生有三子二女。老夫妇长期与小儿子共同居住生活,也因为琐事与小儿子产生家庭矛盾,最近几年发展到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骂。小儿子夫妇共有三幢房屋,现在和老人合住在其中一幢。老人认为小儿子的房产中有两间是自己建造的,不应登记在小儿子名下,遂起诉法院要求撤销房管局颁发给小儿子的房产证。张法官办理这件案件时注意分析案情,考虑到老人长期和小儿子居住,如果简单下判,无论哪一方输赢,判决的结果均容易进一步激化家庭矛盾,而八旬老年人作为弱势群体势必要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伤害,一不当心老人恐怕会落得有家难回。她赶到现场查后提出了可行性建议,并连续三次邀请区房管局、当地村干部以及老人的另外四个子女参加协商,足足用三个下午的时间,对争议的焦点---两位80多岁老人的居住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反复修改调整。通过她耐心劝说,老人同意换房居住到另一幢房屋。小儿子也虚心接受了法官的批评,承诺今后善待老人。张法官说,作为年轻一代的法律人,她将努力成为“个人良知和法律的代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