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拆不拆? 法官支招解邻里纠纷
作者:夏倩 徐奕云 发布时间:2011-03-01 浏览次数:427
近日,无锡崇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深入崇安寺街道诉讼服务工作站,会同该街道司法所长和社区主任共同对一起因公共通道的使用通风采光引发的相邻纠纷老案进行了联合调解。
耿大爷和王大爷是多年的老邻居。几年前,王大爷为了保障楼里居民的安全特意装了一扇防盗门,这本是好心之举但门装了不久后,耿大爷便发现防盗门遮住了楼里的光线,加上耿大爷年龄大,视力不好,行动又不便,每次下楼都得小心翼翼,有一次因楼道黑,自己摔了一跤,额头撞上了防盗门。这让耿大爷心里很不舒服,心下就想,这楼道属于公共设施,王大爷在装门前却未予自己商量,于理也说不过去。于是,耿大爷便找王大爷理论。谁知,王大爷的态度很强硬,说楼里很多年轻人白天都要出去上班,没有人在家,很容易遭贼,现在装了防盗门,大家就不用那么担心了,不能因为耿大爷一人而不装防盗门。为此事,耿大爷于几年前已向法院诉讼过一次,当时法官调解后王大爷表示愿意拆除防盗门。
去年,王大爷又在楼道重新安装了防盗门。没过多久,耿大爷再次因为光线暗重重地撞上了防盗门。这下,耿大爷怒气冲冲地去找王大爷,两人没说几句就吵了起来,谁也不让谁。无奈,耿大爷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拆除此门。
耿大爷认为,王大爷安装的防盗门严重影响了楼道的采光,为了维护同楼层的居民合法使用公共设施和通道的使用权利,要求拆除防盗门。
被告王大爷则认为,最近盗窃事件频发,装了防盗门也是对居民财产的保障,这样大家白天也能放心去上班。
最后通过工作人员细致的法律释明,耐心的情理沟通,并提出将防盗门敞开的处理方案,最终双方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双方长期积累的矛盾一朝化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