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五项措施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
作者:王庆辉 发布时间:2008-11-06 浏览次数:473
本网徐州讯:在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邳州法院认真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将便民、利民、护民措施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深受当事人赞誉。
这五项措施:
一是坚持以创新的理念关注民生。在“大学习大讨论”中,该院牢固树立正确的司法指导思想和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司法关注和服务民生,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探索创新解决社会矛盾的手段和方法,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院领导和各业务庭庭长带案下乡,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力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坚持以便民立案解除民忧。大力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落实八项承诺和十五条司法便民措施,及时快捷办理立案手续,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三是坚持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完善审判公开、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司法公平正义。加强刑事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始终贯穿于民商事审判之中。
四是坚持以有力的执行手段实现民愿。在执行案件中讲究执行艺术,积极推行执行听证、委托拍卖等制度,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坚持严肃执行与维护社会稳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与执行方式的灵活性、保护债权人利益与兼顾债务人利益、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四结合。
五是坚持以改进庭审作风服务民意,严肃庭审纪律和审判工作作风,要求审庭人员着装规范、举止文明,禁止庭审中随意走访及接打手机等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