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115,高三学生邹小磊和妈妈一起来到东台市法院少年审判庭,感谢法官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使其高考报名资格失而复得。母子俩紧紧接着法官的手。妈妈哽咽了,不停地说着“谢谢……”小磊含着热泪说:“法官阿姨,我会努力的!明年我会用高考成绩报答您的关爱。”

小磊是东台某学校高三艺术类班的一名特长生。小时候,小磊是个懂事的孩子,小学和初中时学习成绩很好。进入高中后,因为交友不慎,小磊开始学着打架滋事。去年7月,小磊一时冲动,用水果刀捅伤了一人。今年4月,东台法院少年审判庭审理邹小磊寻衅滋事案。详细了解小磊的情况后,法官在帮教工作方面花了很大精力,耐心引导小磊剖析堕落犯罪深渊的内在原因,促使其真心悔罪,努力将其改造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落实监护帮教措施后,法院最终邹小磊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113,正在高三紧张复习中的小磊接到市教育局的书面通知,称因为邹小磊系缓刑期内的服刑犯,以国家教委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取消小磊参加2009年度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资格。接到通知,小磊和父母如五雷轰顶。几乎陷入绝望的一家人,想到了待小磊如亲人,让人没有一点距离感的东台法院少年庭审判的法官。

获悉此情后,法官们立即介入,帮助寻找法律依据和类似案例,并出面与学校和教育局领导沟通交涉,释明缓刑考验期并不能算作服刑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缓刑犯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升学、就业权利的规定。经过法官们的不懈努力,教育局最终作出变更决定的通知,允许小磊参加高考报名。小磊一家接到通知后喜出望外,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感人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