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扬州讯:今年以来,我院以服务群众为立足点,通过开展巡回审判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在所属辖区选择一批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取得良好效果。

一、确保巡回审判的数量。法院在审判任务重的情况下,克服有些案件已经排期的困难,利用周六、周日走进群众,就地开庭,保证审判进社区、乡镇、街道的案件数量达到要求,一个月之内就巡回审理9起案件。

二、确保巡回审判的质量。我院为确保巡回审判的质量,对进行审判案件精心选择,侧重选择三方面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一是选择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联系的有关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案件,如离婚案件、相邻关系纠纷等;二是选择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具有典型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三是审判类型中比例较大、群众希望了解相关知识的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类案件。

三、确保巡回审判的效果。为保证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法院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加强与当地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案件的有关审理工作,参加旁听,参与调解。如江都市盛龙装潢有限公司与扬州市滨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在施桥司法所设立巡回审判庭,邀请当地司法所长、派出所长出席庭审,参与调解,终将双方积压多年的问题彻底解决,原告及时拿到了13万元的加工款。二是加强案件开庭前的有关工作,选择案情相对简单,法理较为清晰的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开庭前审判人员要仔细阅卷,必要时与当事人进行接触,准确把握案件双方争议的焦点所在,庭审做到有的放矢,争取能够当庭结案。三是加强庭审规范,注重庭审礼仪,注重宣传法律,注重案件调解,努力实现司法和谐。对能够当庭宣判尽量宣判,展现法律的权威,达到以案说法,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