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惠山法院以改进审管信息员制度为加强院庭长审判管理工作
作者: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857
本网无锡讯:无锡惠山法院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自2005年成立独立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以来,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两级法院要求,不断强化科学管理,紧紧围绕审判工作中心构建大审判管理格局,各项审判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特别是2007年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发布以后,惠山法院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庭长审判管理是提高整个法院系统审判管理效能的关键,在整个大审判管理格局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不断推进和改进审判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转变观念努力打造大审判管理格局
一是统筹部署,强化审判管理工作。2007年12月,全市法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后,惠山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审判管理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今年年初召开了全院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将2008年确定为“审判管理年”,明确提出提升审判管理理念,整合审判管理资源,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等要求,特别强调按照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
二是转变理念,重视审判管理工作。“审判管理年”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促使院、庭长转变审判管理理念,更加认识到审判管理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基础性作用。在日常审判管理工作中,院庭长逐渐由原来的只注重案件数量向注重案件质量转变,由管理的粗放型向管理的精细化方向转变,统筹兼顾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三是建章立制,落实审判管理工作。建立审判信息员制度,并不断完善日常管理措施,保证及时收集和分析审判信息和审管信息,提高信息的客观性和公正度,从而保证审判管理工作能得到切实落实。通过院务会吸收全院的审判和审管信息,为全院以院庭长的审判管理为核心的大审判管理格局的构建打好基础。
二、不断改进和加强审判管理信息员制度
一是调整和充实审判管理信息员队伍。审管信息员由各庭室一名资深审判员担任转变为各庭室主要负责人亲自担任,原来的审管信息员作为其助手,协助进行信息数据的收集和统计。审判管理信息员根据审判管理职能和审管办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审判信息和审判管理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二是把审管信息员例会合并入院务会。从年初开始,将原来每月分开进行的审判管理信息员例会合并到院务会中,明确各庭室主要负责人在院务会上,按照庭长审判管理职能的要求,汇报其部门各项审判管理信息和其本人开展审判管理工作的情况,总结成功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将审判管理信息体现在具体的审判管理工作中,同时也突出院务会的审判管理功能。
三是多渠道收集信息,构建双重信息反馈机制。在审管办统一行使审判管理职能基础上,多渠道收集信息,审判信息和审判管理信息分别由审管办和各审判业务部门收集。《分析指标统计表》、《基础指标统计表》和《分析指标简易统计表》中的信息主要由各部门审管信息员采集。其它审判管理信息,如全院性的发改案件情况、超长审限案件催结情况、延长审限案件审批情况、审结案件质评情况等数据的收集和统计由审管办完成。信访投诉、管辖移送等信息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这样使得在审判管理过程中,院领导能在庭室和院部两个层面上获取信息;各部门负责人既能收到本部门审管信息员助手反馈的有重点、有针对性的管理信息,也能收到院部职能部门反馈的全院乃至更大范围内的审判和审管信息。
三、审判管理信息员制度的效果日渐显现
一是院庭长审判管理理念得到提升,全院上下审判管理意识得到强化。院领导认识到审判管理在法院管理整体格局中的基础性地位,并以审判管理为核心抓手,注重提升审判管理工作的效能。分管院长对分管业务庭和条线的审判管理积极指导、参与决策,每月填写“分管院长履行审判管理职责情况表”,按照市中院《关于加强分管院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积极履行审判管理职责;各庭长按省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对本部门的审判质量、审判效率、法官业绩、运行态势等事项进行管理、指导和监督。院庭长们对审判管理中“管什么”和“怎样管”的问题有了更深认识,全院上下形成了统筹兼顾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良好氛围,审判管理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二是庭长审判管理职能明显加强,针对性审判管理措施收到良好效果。庭长作为审管信息员,必须组织收集分析本部门的审判和审管信息,增加了其对本部门信息了解掌握程度;审管信息员例会合并入院务会,审判管理成为重要汇报内容,促使其对审判管理工作进行归纳和总结;审管办对全院审管信息的交流通报,又为其调整管理目标,制订更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了依据,这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庭长审判管理职责的加强。上半年惠山法院被市中院发改案件数量较多,对此,各部门积极制订措施,加大调解力度,使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比去年同期上升5.52个百分点,全院1至9月份调撤率达到62.5%。
三是审判运行态势明显好转,审判管理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今年1至9月份,全院上诉率同比下降0.73%,民事调解率同比上升5.52%,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同比上升1.38%,院审判人员平均结案数同比增加14.68件,向上级法院投诉率为0.59%,同比下降0.61%,18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已全部消灭,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也降到只有7件。全院审判效率意识加强,审判工作高效运转。另外,在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疑难复杂案件评定、法官庭审能力考评、院庭长参与办案的规定等方面都形成了完善的制度,惠山法院的审判管理已经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