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五个改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作者:武加庆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624
本网徐州讯:为全面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切实解决队伍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邳州法院采取“五个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要求全院干警改进思想作风、司法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促进法院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一是改进思想作风。要求全院干警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来对待。通过多学习,开拓思路,更新观念,提高司法能力,勇于承担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斗志。
二是改进司法作风。恪守庭审纪律,维护司法形象,不断总结积累司法经验,注重从处理复杂问题、审判疑难案件中锻炼实际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司法水平。认真落实高效司法的程序要求,不断提高司法效率,切实解决群众打官司难等问题。
三是改进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坚持深入一线调查研究,总结社会矛盾产生的规律,积极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建议。要关注民生,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改进领导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做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理财、民主监督,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反对不正之风,把法官权力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五是改进生活作风。要牢记“两个务必”,按照中央“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六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发扬不畏艰难、自我加压、奋力拼搏和甘于奉献的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廉洁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