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加强“庭前庭中庭后”连环调解促和谐
作者:王庆辉 发布时间:2008-11-05 浏览次数:599
本网徐州讯:2008年,邳州法院不断加大对涉农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民间矛盾纠纷,为推进该市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08年1?10月该院审结各类涉农案件的调撤率比上一年明显上升,群众来信来访、申请再审也明显减少。
该院的主要是在“庭前、庭中、庭后”三个环节全面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不放过任何调解成功的可能,并把案件调撤率纳入目标管理考评和法官个人业绩考评中,作为部门和个人在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针对不同案件,对症下药,找准切入点,分别采取“亲情感召”、“基层组织参与”、“上门调解”等方法,反复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力促当事人达成协议。
人民法庭在审理案件的同时,精心抓好对基层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工作,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并注重加强与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便民诉讼网络的作用,形成调解合力,使民间矛盾纠纷尽可能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