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一位庭长辞职走了,他去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于是改行去一家效益较好的企业做法务工作,收入颇为丰厚。

这位庭长辞职的消息传出,在单位引起一阵热议。但很快就风平浪静了。的确,法官流失已不是什么特别的新闻,在法院系统甚至可以算作平常事了。据2005年的不完全统计,2000-200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有14000余人离开法院,这中间不包括自然退休和因组织调离的人员。北大的朱苏办先生曾做过调查,不论在西部欠发达地区,还是在上海、广东这些经济高度发达的地区,都出现了法官通过司法考试后便辞去法官职务“下海”当律师的现象。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为例,近五年来法律本科人员流失6人。笔者也曾对所在法院的法官作过调查,当问及是否有跳槽转行的想法时,37%的法官表示常有,53%的法官表示有时有;当问及如果可以重新选择是否仍愿意来法院当法官时,86%的法官表示不愿意;当问及是否愿意调到后勤部门从事非审判工作时,70%的法官表示愿意,26%的法官表示可以考虑。

本应让人感到无限荣光的法官职业,为何在当今中国,却一定程度上成了让法官们爱之不能、弃之可惜的"鸡肋"呢?探究个中缘由,大抵是由目前法官职业的高压力、高责任、高风险与低地位、低待遇、低保障所造成的。法官们的工作性质、内容和所承受的压力,是许多不懂法的局外人难以理解和体会的。曾看到有人撰文对提高法官待遇进行质疑和批驳,讶异之余,唯有苦笑。

法院人才流失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司法审判是一项高度专门化和技术化的工作,如果没有高素质的法官队伍作保障,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则难以保证,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也难以树立。再往大的方面想,业务骨干和有潜质的年轻人从法官队伍中流失,对国家的法治进程亦是一种损害。

那么,如何保持法官队伍的稳定性?宏观方面,国家应在体制上采取措施,提高法官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待遇,为法官提供有力的职业保障。包括:保障法院人、财、物的供给,健全确保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健全法官身份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法官管理制度,等等。微观方面,法院应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凸显法官的中心地位,注重对法官的人文怀。如合理调配审判资源,加强对法官的培训,注重对法官的保护,营造公平公正、心情舒畅的工作氛围,等等。

写下以上沉重话语,笔者并非对司法的现状和未来失去信心,只是对法官的流失深感痛惜和忧虑。我们期盼国家和社会给予法官更多的关爱,使法官真正成为一种令人倾慕、珍惜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