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宿迁讯:今年以来,泗阳法院始终坚持“和谐执行”理念,在执行重点敏感案件中做到“四个必须”,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各类案件1037件,无一件因执行措施不当而引发不良后果。

该院在执行敏感案件中首先做到必须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第一时间向地方党委汇报案情,争取支持,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必要时邀请人大代表现场监督。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对部分重点敏感案件,先后多次与法院领导交流情况,部署措施。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先后带领20余名人大代表前来视察,促进了敏感案件的顺利解决。

该院要求对于敏感案件必须全面维护各方群众的合法利益,绝不能为了简单快办而忽视群众利益。该院在执行以某木业公司为被执行人的7件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该木业公司还拖欠100余名职工的工资。承办人反复与7方申请人和木业公司进行了艰苦协调,取得理解,最终几方当事人首先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款,职工利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为稳妥推进,该院要求对敏感案件必须依法制订详细的执行预案,并报执行长、执行局领导、院分管领导三级审核把关,确保预案的合法性、科学性和稳妥性。今年以来该院在执行敏感案件中,多次遇到突发情况,由于预案中考虑全面,事前准备充分,全部成功处置到位,保障了案件的顺利执行。

该院要求对敏感案件必须做好最深入透彻的法律宣传和协调工作。无论纠纷多么复杂、矛盾多么尖锐,承办人都要把法律宣传和协调工作贯穿于执行全过程,只要有1%的希望和可能性就要作出100%的努力。今年该院经过不懈努力,先后将9件敏感案件协调成功,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法定义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