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的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轻信口头承诺劳动者痛失维权时机  法官:金融危机来临更多劳动者当警惕

来苏州打工的小邓辞职时,公司方面口头承诺当小邓的合同真正到期时将支付所有的加班费。一年后小邓向公司讨要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但是他的请求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申诉时效,而他又不能举证证明当初公司承诺在合同真正到期时同意支付给他加班费。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