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特地来给法官报个喜,今天我们已顺利拿到了政府给我们的安置房和车库,今后生活会好过多了,感谢法官为我们解决了后顾之忧!”12月23日上午,一位年过七旬的拆迁户在拿到一套80平米的安置房和一间外向型车库后,激动地向南通市中院行政庭仇秀珍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感谢。

  这位老人叫张文泉,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一直居住在崇川老城区一处平房内。2010年9月,因城市项目建设,需要征收他的房屋。但老人居住的这套老屋因无登记,被区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遭到强制拆除。张文泉认为,区政府将其赖以生存的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属违法,遂一纸诉状将崇川区人民政府告上了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耐心听取老人的诉讼请求。法官了解到,张文泉夫妇原来居住的房子系其祖屋,因历史遗留的原因一直未能登记,而其老屋被强制拆除后,老夫妇俩无处可去,只得与子女一共6口人挤在一套两居室里,平时生活起居很不方便。另外,虽然张文泉老人每月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但老伴常年生病,每月医疗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日子过得很艰难。

  为了让老两口能老有所居、安享晚年,承办法官随即启动了行政案件“联动协调机制”程序,联合市政府法制办、市房产管理局、街道办等部门一同协商此案,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寻求化解矛盾纠纷的最佳路径。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促使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