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三项措施推进“信息化示范点”建设工作
作者: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1-04 浏览次数:811
近年来,广陵法院围绕创建“信息化示范点”目标,采取三项措施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夯实信息化建设物质基础。做好资金、人力、物力的保障工作,用前瞻性的目光进行系统建设。从2000年起,法院已投入300多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并对2005年前的计算机全部更新换代,建成了比较完备的局域网系统。充分利用综合信息系统,所有案件受理、开庭、审结、中止、归档等信息全部形成电子文档,确保了案件基础资料的真实、准确。
二是围绕审判,增强信息化建设便民效果。采用各种现代化设备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如一起离婚案件中,男方在日本留学,法院通过网络顺利开展审判。建立数字化法庭,实现了开庭时证据实时投影,做到开庭全过程的网络直播,确保审判过程的透明、公开、规范。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化网络管理水平。健全规章制度,先后制定了《计算机管理办法》、《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案件信息输入办法》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多次组织干警培训,共计培训380多人次,配强专业人员,招收计算机专业研究生一名进行日常网络维护,邀请计算机网络专业技术顾问提供技术保障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