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以办“规矩案”“良心案”促进规范化建设
作者:杨绪川 发布时间:2008-11-04 浏览次数:603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铜山县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和司法规范化建设中积极倡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办“规矩案”、“良心案”的观念,收到了良好的成效。从徐州中院通报的情况看,1-10月,该院审判工作的质效明显提高,各项绩效指标均跨入全市先进行列,且呈现服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下降;二审维持率上升、发回改判率下降;调解率上升、判决率下降的良好势头,群众信访总量同比下降近70%,上访案件也下降了近五成。
一是思想上引导。今年初,铜山县法院党组明确提出,要用办“规矩案”“良心案”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同时将办“规矩案”“良心案”作为全院新的办案理念。为确保新的办案理念入脑、入心,该院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等活动,强化教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专题法官论坛开展研讨,同时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在全院干警中逐步确立了“头顶法律、胸佩天平、眼望百姓、心怀良知”的观念。要求全院干警照规矩办案、按良心做事,守住公正底线,无论在讨论案件、发表意见时,在行使职权、作出裁判时,还是在办理执行案件时都要“心里装着宪法法律、心里装着群众利益、心理装着公平正义”,永远做无愧于法律、无愧于自己的良心好法官。
二是能力上促进。为确保干警有能力办规矩案、良心案,今年初,该院下发《铜山县法院关于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将2008年确定为法院“质量效益年”和“作风建设年”,并在全院开展岗位练兵活动。院党组结合办案工作实际为不同岗位干警量身定做了审判比武竞赛活动内容,组织全院干警开展庭审观摩竞赛、裁判文书和卷宗评选、争创办案、调解、宣传调研、速记能手等比武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锤炼了法官调查研究、组织庭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制作裁判文书、处理疑难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执行生效裁判等方方面面的能力,为法官办规矩案良心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三是制度上保障。铜山县法院针对少数案件审判责任不清、追究不力、管理脱节的弊端,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健全了领导责任制,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了干警业绩档案,确保了院长、副院长、庭长、审判长、审判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六个层级的审判责任落实。新成立的审判管理办公室,专门建立案件质量分析会制度,修订《全院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量化考评机制引入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细则》,对全院立案、审判、审监、执行案件各环节实行统一的、动静态相结合的监督管理;该院还出台《铜山县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对干警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进行了严格的规范,避免因言行不当造成当事人对法官行为的合理怀疑。通过一系列制度规范,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案,依制度管人,按制度管物,循制度管事,为法官办良心案提供了制度保证。
四是作风上保证。首先是在全院倡导亲民为民的办案作风。院领导率先垂范,带案下乡,深入基层,深入当事人家中问实情,办实事,解疑难,促调解。院党组要求干警耐心听取当事人的意见,细心梳理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悉心解答当事人遇到的疑难问题,诚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其次,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大学习大讨论中,该院对照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全院干警中开展以“三查三看”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整顿教育活动。通过查思想、查纪律、查作风,看为民服务意识强不强,看在当事人面前行为规范是否文明得体,看裁判案件是否公平公正,使全体干警执法思想进一步端正,亲民为民作风进一步强化。再次,认真落实“司法关注民生,审判贴近群众”工作,积极倡导法官走出法庭,走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法制宣传、法官回访”四进社区活动,以快捷的审理解除民忧,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利,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今年以来,铜山县法院巡回开庭28次,为偏远群众调处纠纷近2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