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苏州法治论坛”今天下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该论坛由苏州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苏州市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主题是“积极应对宏观调控,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改革开放30年来,苏州创造了经济发展的奇迹,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中耀眼的明星。面对今年以来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形势,国家宏观调控的紧缩效应逐步显现,能源资源对经济发展的制约加大,外部需求减弱对沿海地区经济的影响加深,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比较困难。对此,苏州市中院院长叶兆伟分析认为,对于经济外向度高的苏州的影响不可避免,必然要运用大量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改革行政管理制度,由此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执行的几率必然会相应增加。

与会代表立足不同单位、行业与职能,分析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一一提出了各自的对策与措施。如中国行政法学会副会长杨海坤的“健全行政复议解决机制,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苏州中院的“积极应对宏观调控,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张家港市政府的“规范政府自身行为,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太仓市委的“立足科学发展,实施综合治理”、苏州市公安局的“掌控社会治安局势,依法化解治安矛盾”、苏州市工商局的“有效预防和化解因不规范而引发行政争议”、苏州市交通局的“限制自由裁量,超前预防矛盾结点”、吴江市法院的“强化行政审判导向作用,放大行政审判辐射效应”等。

在当前国际金融形势动荡、国内经济下行风险加大的背景下,谈到主办这次论坛的初衷,苏州中院行政庭庭长陈洁介绍说,今年9月,中院在全市范围开展的行政审判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专题调研中发现,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有了明显反映,部分案件甚至涉及到当地政府的重大决策,社会影响大、矛盾突出,处理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其他社会问题。为此,中院党组及时倡议联办这一论坛。

据悉,对这次论坛的成果,苏州中院将形成专题报告,报送苏州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机关,为应对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