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发挥立、审、执配合机制的作用,提高执行工作质效,沛县法院实行“四阶段释明法”,通过释明权的行使,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一是立案释明。立案阶段,立案法官就诉讼、执行风险向原告或申请执行人进行充分释明,释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原告主张的有可能导致难以执行的诉讼请求;诉前财产保全、立案调解的权利告知;诉讼当事人是否适格;执行存在的风险及责任承担等。

二是庭前释明。庭前准备阶段,审判人员就举证责任、诉讼保全积极行使释明权,为庭审提供更多、更全面的裁判信息,并注意掌握义务人的执行能力状况,提醒原告及时申请诉讼保全。

三是庭审释明。开庭审理时,审判人员就争议焦点适时释明,引导双方当事人充分举证、质证、辩论,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对大标的额案件,根据义务人的履行能力,建议尽量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解决;对小标的额案件,采取附条件履行方式,促进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宣判释明。宣判时,就当事人的上诉期限、申请执行期限及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等进行释明,保护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权利,让当事人明确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