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调解引导员”作用。针对有些当事人经常感情用事、为争一口气不愿调解的实际,巧借“外力”促调解。1028,新沂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在一日内成功调、执结三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在人民陪审员的密切配合下,唐店镇民工王子树等三人被拖欠2年之久的工资21300元,一次性全部得到当即清偿。

2006年下半年,承包其工地建筑工程的刘老板,将部分工程转包给高四之等三人,工程完工验收后,刘老板只付给了王子树等三人部分工资款,所欠21300万余元经多次催要未果。王子树等三人分别向新沂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受理后,主审法官通过仔细地审阅案卷,深入调查了解,认真审查证据,认为此案如果以判决结案,那么民工还要申请执行,若被告故意拖延时间,迟迟不配合执行,则民工们的工资仍将只是一纸空数。办案法官急民工之所急,想民工之所想,决定巧借“外力”下大功夫将案件进行调解处理,这样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经过主审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的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愿意接受法院的调解并予以当庭兑现。当三名民工从办案法官手上拿到应得的迟到的报酬后,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握判法官的手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法院,你们的辛勤劳动终于使我们农民工的血汗没有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