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多措并举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作者:慈延年 杨梅花 周立 发布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528
本网徐州讯:近日,徐州中院在审理一起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徐州某企业生产的回奶汤系列保健产品在没有取得国家专利局专利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其产品包装和宣传手册上标注专利许可证号,蒙骗广大消费者的情况后,依法判决撤销该企业与周某的代理销售合同,由徐州御众堂赔偿周某相关损失,同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对该企业违反知识产权法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加强保健品市场的规范管理。
近年来,徐州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在审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中,注重商务诚信建设,形成“守信者得利,失信者受罚”的判决导向。注重司法建议的运用,将审理案件中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总结归纳,提出有内容、有分析、有对策的司法建议和议案。同时,加强有关诚信案件的宣传和报道,强化企业的守法自律意识。
徐州中院还积极利用司法裁判规范市场主体,精心打造重诺守信的商务环境。该院成立五个审判疑难问题专项研究小组,对涉及保险合同、中介机构介入民间借贷、建筑施工性质认定、房地产纠纷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今年5月,该院组织了由徐州工商局、市公安局、银监会和工商联等部门,共同探讨近年来中介机构介入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产生的原因、特点,既为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提供了有效的审判思路,也为相关行政部门治理民间借贷市场提供了有效途径。该院还以发放问卷、召开研讨会等形式,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针对目前保险行业诚信缺失的问题,该院在今年6月27日,联合市保险协会召开了35家中外保险公司参加的座谈会,建议保险行业协会加强保险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机制,维护保险行业的整体行为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