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巧用“情感调解法”化解赡养纠纷
作者:刘军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502
本网徐州讯:近年来,赡养案件在民事纠纷中的比例日益攀升,此类纠纷的化解直接关系到破裂的家庭感情能否重归和睦,对促进社会和谐将会发挥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新沂法院在审理赡养案件过程中逐渐摸索出“情感调解”这一行之有效的方法,使一大批赡养案件成功得以化解。
该院在办理赡养案件过程中,着眼和谐,立足调解,主打“情感牌”,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该院不断创新调解理念,增强调解能力,在办案中讲究调解艺术,注重调解结果,力求以“和谐”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赡养案件的当事人之间通常存在难以割舍的亲情血缘关系,老人们只是希望得到子女更多生活或精神上的关心,寻找到精神慰藉,并非想与子女“为敌”。该院法官紧紧把握原被告双方的心理,注重从细节入手,从长远着想,想方设法激发当事人心底对亲情的认同和共鸣,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
王某系瓦窑镇一居民,育有两儿两女,老两口靠种地维持生计,子女家境都较为富裕,但两年来拒绝赡养老人。父母子女双方关系彻底闹僵。王某无奈将四个子女告上法庭。承办法官了解到矛盾由一系列的家庭琐事引起,双方都有过错,长子与父母间的积怨最深,他带头不履行义务,导致弟妹们纷纷效仿。于是,法官将消除父母与长子之间的隔阂确定为结案的突破口,充分利用调解手段,促使长子转变态度,拉近彼此距离,坚冰终得到融化,家庭关系重新恢复正常。
目前,情感调解已经成为新沂法院化解赡养案件的第一选择,它使从前棘手的案件回归简单,以其实用可行、效果佳而广受欢迎,法官们用耐心、诚心和责任心感化“不孝子”,用“拉家常”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法治教育,办案更具人性化。这种方法的大面积运用,使一段段破碎的亲情重归于好,赡养案件从此显得不再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