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来昆山法院就涉台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作者:昆山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10-29 浏览次数:838
本网苏州讯:近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联合在昆山法院就苏州两级法院涉台审判情况进行了调研。改革开放以来,苏州成为台湾商人投资聚集地,特别是昆山地区吸引了大量台资,累计利用台资已占全国的十分之一。苏州两级法院涉台审判数量多、覆盖面广,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安商、亲商、富商、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的经验。座谈会上,苏州中院、昆山法院、园区法院、吴江法院相关部门介绍了涉台审判的特点和工作经验,国台办经济发展协调局唐正瑞处长表示苏州涉台审判经验具有典型代表意义,为台商在大陆发展创造了优良的投资环境。最高院研究室
一、涉台审判特点
一是案件数量多且呈上升趋势。苏州两级法院涉台案件占全部涉外案件的三分之一,同时占全省涉台案件的三分之一,昆山法院涉台资案件2003年仅244件,2007年达到2688件。
二是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商事案件主要集中在投资、买卖、借款等领域,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借贷、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领域,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职务侵占、盗窃、走私等领域。
三是案件审理难度大。涉台案件在司法文书送达、法律事实认定、刑事案件中适用缓刑后的考察等多个方面,都遇到非同普通案件的困难,给案件审理带来一定难度。
二、涉台审判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思想重视。涉台审判始终坚持一个中国、平等保护、促进两岸交流的基本原则,依照公平、公正、高效的具体原则,加强对涉台案件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依法保护台商合法权益。
二是立足审判、两头延伸,形成依法保护台商利益的良好局面。立足审判就是通过审判活动中的公正裁决,平等保护台商合法权益;往前延伸就是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台商自我保护意识,往后延伸就是发挥审判裁决的社会影响力,净化投资经营环境。
三是规范司法程序。不断探索司法文书的有效送达方式和限制处境和缓刑适用的具体方法,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灵活依法适用财产保全等司法措施。
四是注重法律延伸服务。昆山法院推出专门服务外向型经济的“八个一”承诺,并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深化,为台企提供不断更新的全面的法律服务,确保服务外向型经济的力度和持久性。
五是加强法律宣传。根据涉台案件类型相对集中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昆山法院针对台企劳动争议案件骤增的趋势,专门进台企宣传《劳动合同法》,加深企业对新法的了解和适应。
六是加强沟通与交流。苏州中院专门成立服务外企“司法保障网络”,对纳入网络的企业定期通报案例,以案说法;昆山法院建立、完善涉台企业司法联络员制度,聘请三届26名台资企业的相关人员为司法联络员,实现双向有效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就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台企提出司法建议,以督促台企加强管理。
七是拓展审判职能。昆山法院根据审判实践需要,经过不断争取,2007年经最高院特批,取得知识产权审判权,组建知识产权审判庭,有力推动了台企的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能力,并在昆山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和捷安特轻合金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台企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系点,指定审判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今年,又获得最高院授权,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一审案件,为全面保护台商利益搭建了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