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日,睢宁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 [2008] 281号《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东营经验”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专门召开会议,根据具体实际,以“大学习、大讨论”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切实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是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该院院长陈英波认为,基层法院各项工作千头万绪,要做好每一项工作必须突出一个“实”字,即审判工作必须扎扎实实,审判作风必须朴朴实实,审判效果必须实实在在,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在具体的工作中,该院要求干警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相互协调配合,一切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扎实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同时,该院完善奖惩机制,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推进。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司法能力水平。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纠纷难度日益加大,并出现大量的新型纠纷案件,给审判人员庭审驾驭和裁判技能提出新的要求。因此,该院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加强学习、继续深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截至目前,该院98%的干警拥有本科学历,并有15人顺利完成研究生学业。

三是完善业绩考评机制,深化改革管理。该院实行业务庭、综合部门、执行局相区分的考评机制,并分别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干警扎实开展工作。同时该院作为省级司法改革试点,先后任命三批法官助理和执行助理,逐步实现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111配置比例,一方面有效地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另一方面也有效缓解法官的办案压力,有助于提高案件的质量。

四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该院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树形象。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力度,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并不断开拓调解思路,加大调解力度,切实把案件办好,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地有机统一。在执行过程中,该院不断创新执行手段,并加大与立案、审判工作的协调力度,通过个案的执行彰显司法权威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