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鼓楼法院“六落实”抓审监确保案件质量
作者:徐峰 发布时间:2008-10-24 浏览次数:542
本网徐州讯:徐州鼓楼法院进一步强化权利在民、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通过公正的司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愿望、根本要求和根本利益,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建立“六落实”制度狠抓审判监督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具体做法为:
一、落实跟踪审限。对每个案件从立案至审结每个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发现审限临近、预警等,立即书面通知主审法官,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发现审限内未结案件,对主审法官进行通报,分管院长进行诫勉谈话,视情况予以处罚。
二、落实信息输填。每件审执结案件,根据卷宗材料按审判流程情况表要求及时逐项输填,并生成表格装入卷宗,发现漏、缺、少输的,以一般不合格案件处罚。
三、落实庭审评比。每年每位法官必须开一个观摩庭,由审委会委员和审监庭人员对法官在庭审中的庭审程序、审理重点和技巧、庭风庭貌和法槌、法言、法语使用等综合素质进行观评,实行“一观、一评、一总结、一反馈”,最后评出总分进行排名奖励。
四、落实文书写作评比。每位法官每半年必须提交一份自已审执结案件制作的法律文书,由审委会委员对文书写作格式、用语、说理、错漏别字等进行评比,选出优秀法律文书张贴参考。
五、落实案件质量评查。所有审执结案件一律由审监庭根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要求进行评查,实行“一案一评一表一通报”,在评查中发现问题或瑕疵,及时反馈给案件主审法官,限期补正,最后形成书面“月案件评查情况通报”向全院干警公开;每季度审委会委员对审监庭已评查的案件进行部分抽查。
六、落实考核奖惩。审监庭每季度将各审判业务庭和审判员所审执结案件数和质量报政治处,政治处根据业绩进行兑现奖惩;对有发回重审、全案改判案件和存在瑕疵“屡教”不改的审判人员,取消本季度考核。